一、政策对象
扎赉特旗行政管辖区内常住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涵盖以下群体:
1.音德尔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一线环卫绿化工人;
2.全旗其他乡镇非农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音德尔镇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
4.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者;
5.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旗级及以上见义勇为人员、旗级和盟级劳模、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家庭);
6.具有扎赉特旗常住户口的新就业职工;
7.在音德尔镇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8.全旗其他乡镇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
二、政策标准
1.低保家庭:租金标准1元/平方米/月(保障面积上限50平方米,超出面积按5元/平方米/月计算)。如租赁房屋60平方米则年租金计算方法为:50×1×12+10×5×12=1200(元)。
2.低收入家庭以外其他类型家庭:租金标准5元/平方米/月。
三、分配顺序
1.扎赉特旗城关镇旗党工委下属十二个社区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2.其他苏木乡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及其他保障对象。
四、发放方式
需向所在社区提交申请材料,由社区统一上报至旗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排队轮候等待分房。一年为一轮候期。每次轮候结束后,需重新排队进入下一轮轮候。
五、咨询电话
0482-661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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