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兴安盟就业补助资金业务审批流程》(兴人社发〔2025〕46号)文件及兴安盟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认定合格的培训机构开办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班有关情况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6日
监督电话:0482-671804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兴安盟就业补助资金业务审批流程》(兴人社发〔2025〕46号)文件及兴安盟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认定合格的培训机构开办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班有关情况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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