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 > 通知公告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音德尔第四小学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说明

来源:扎赉特旗 作者:扎赉特旗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39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2021年拟实施的音德尔第四小学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阿拉达尔街以南、光明路以东、音德尔第四小学以北、民族路以西。扎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房屋征收部门,已组织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广泛征求了该范围内被征收居民意见,超过80%以上的居民均表示同意实施棚户区改造,同意对房屋进行征收。

  经审核:音德尔第四小学北棚户区改造项目在2014年已经纳入我旗音德尔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库。该项目经扎赉特旗(扎政字〔2014〕80号)、扎赉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扎发改函〔2020〕79号)、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批准。

  实施音德尔第四小学北棚户区改造项目符合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五)款“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改建的需要”的规定,符合公共利益要求的情形。

 

                                   2021年1月26日

主办单位:扎赉特旗人民政府 蒙ICP备05002757号-1
蒙公网安备 15222302000112号 网站标识码:1522230001
联系电话:0482-673691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邮箱:zltqzf@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