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公告
新林镇2023年申报项目已得到上级批复,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4月16日至4月25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告期满,如无异议,公告内容即按程序组织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 新林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 xltwwxq@163.com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82-6620484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新林镇2023年项目新林镇2023年项目入库清单最终版.xlsx
新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