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政发〔2023〕41号
中共阿尔本格勒镇委员会阿尔本格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扎赉特旗阿尔本格勒镇2024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委员会、查干宝力高社区:
根据上级脱贫攻坚成果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有序推动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高质量发展,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总体思路和绩效目标
(一)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目标,全面优化我镇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健全“四好农村路”发展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向高质量发展,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任务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完成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硬化路任务基础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硬化自然村(组)通硬化路101公里,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条件。
3.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大力推进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支撑乡村建设行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七公开”制度,坚持安防工程、防排水设施和沿线服务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质量控制,确保质量达标。同时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促进更多农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共享发展成果。
(二)绩效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建设项目要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中“有序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要求,有序推动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高质量发展,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积极作用,在全镇范围内实施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通过实施该项目,能够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一)项目主管部门:扎赉特旗交通局
(二)项目实施单位:扎赉特旗阿尔本格勒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2024年自然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涉及11个行政村。
(四)建设时限:2024年2月-2023年10月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内容:各嘎查请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七)项目运行模式:该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以上所建村村民委员会统一负责日常维护和经营管理。
三、项目实施建设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建设标准。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参照《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自然村(组)道路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路面结构采用16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自然村(组)道路宜在不大于300m的距离内选择有利地点设置错车道,在临崖、陡坡路段可根据地形条件适当加密。设置错车道路段路基宽度应不小于6.5m,有效长度不得小于10m,渐变段不小于5m,错车道纵坡不宜大于5%。
(二)实施步骤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月底),2024年2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2.实施阶段(3月-6月),建设单位要细化举措、倒排工期、加快进度、保证质量,确保6月底按期、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3.验收阶段(7月底),项目实施完成后,扎赉特旗阿尔本格勒镇人民政府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和群众代表联合进行验收。
扎赉特旗阿尔本格勒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