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3日
  • 部门分类:扶贫开发办公室
  • 索引号:01152200/2023-00261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时限:固定公开
  • 来源:扎赉特旗乡村振兴局
扎赉特旗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总结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把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作为底线任务,坚持集中排查,创新监测方式,畅通申报渠道,及时有效落实帮扶措施,未发生一人一户的返贫致贫。一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印发《扎赉特旗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扎赉特旗2023年度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应急预案》等政策文件,强化监测预警响应,积极应对灾情影响。建立防返贫监测帮扶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加强行业部门间沟通、协作与数据比对。二是按季度组织旗乡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嘎查村两委干部等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开展全面入户排查和信息采集。截至目前,共识别监测对象239户、639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18户、47人,脱贫不稳定户5户、12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16户、580人,结合返贫致贫风险,有针对性地落实了产业、就业、教育、健康、住房、小额信贷等帮扶措施。

  (二)着力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排查整改,脱贫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一是教育帮扶方面。实现中小学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大学贫困学生“应贷尽贷”,各学段资助政策“全覆盖”。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完成全旗辍学学生动态“清零”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100%。二是医疗帮扶方面。常态化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慢病签约服务,旗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设立“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实现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全覆盖。三是住房保障方面。制定出台《扎赉特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对全旗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并录入系统。截至目前,共排查房屋70010户,并将其中符合危房改造计划的230户“六类人群”纳入2023年改造范围,现已全部完工并入住。四是饮水安全方面。完成全旗所有嘎查村、屯组水质检测和鉴定,出具分散式供水水质鉴定书10390份,完成供水工程维修改造45处,共改善1.08万人饮水条件。五是兜底保障方面。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全旗4304名防返贫监测对象中,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共2408人,占比达56%,纳入农村低保脱贫人口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设置“渐退期”,目前已实施低保对象渐退保障88人。

  (三)持续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把“两高于”作为衡量农牧民增收的主要指标,认真落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指导意见》,不断夯实农牧民群众稳定增收基础,持续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2023年投资3887万元,实施促农增收“六项措施”。一是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确定专业村79个,带动农户4592户,已栽植果树9.4669万株、种植鲜食玉米3239亩、中草药535亩、蔬菜1334亩、粮食作物874亩、食用菌类56.69万棒、养殖禽类12392只,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二是建设以工代赈经济林,在巴彦乌兰苏木、阿拉达尔吐苏木、胡尔勒镇、好力保镇栽植榛子、鸡心果、中草药、樟子松嫁接红松等1574亩,建设灌溉水源工程3处,带动务工就业378人,人均增收1200元以上。三是积极推广代耕代种社会化服务,参与项目实施合作社共20个,已推广代耕代种服务19.11万亩、2874户,全旗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四是引导养殖户参与牲畜品种改良,确定牲畜品种改良项目专业村11个,已改良牛、羊14212头只,通过改良提升牲畜品质,增加养殖收入。五是积极发挥市场主体带动作用,围绕中草药种植、代耕代种、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培育市场主体15个,市场主体与农户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辐射农户增收10%以上。六是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劳务输出,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开展线上线下“春风”招聘活动,推动有劳动能力脱贫人口跨省务工,截至目前,我旗脱贫人口务工7340人,其中,省外务工1017人、省内旗外务工675人、旗内务工5648人。建设帮扶车间4处,带动就业206人,年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各嘎查村结合本地需求和就业困难群体实际情况,灵活开发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帮助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截至目前,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4609个,其中,保洁员2919个、护林员1545个、其他岗位145个,年均增收6000元以上。

  (四)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帮扶资产管理。作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始终关注衔接资金使用和帮扶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坚持效益最大化。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持续整合涉农涉牧资金,逐步增加用于产业发展项目比重,助推群众实现产业增收,制定印发《扎赉特旗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利益联结机制等。2023年整合涉农涉牧资金3.2亿元,较2022年增加7200万元,实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巩固三保障成果、就业类等项目157个,其中,投资2.24亿元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占比70%,较2022年增加8015万元,高于国家要求整合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60%的考核指标10个百分点。二是强化资产管理。制定印发《扎赉特旗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对2021、2022年整合资金、京蒙协作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信息录入,建立资产台账。开展2012年以来形成资产“回头看”,突出问题整改,处置闲置、报废资产26个。

  (五)持续深化京蒙协作帮扶。按照盟委京蒙协作“七个转变”“六个倍增”工作要求,主动沟通对接,拓展协作空间,不断深化产业帮扶、医疗帮扶、教育帮扶、消费帮扶等,京蒙协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一是着力推动项目建设。2023年落实京蒙协作资金7597.82万元,较2022年增加587万元,实施项目14个,其中市级资金5847.82万元、实施项目4个,区级资金1750万元、实施项目10个。二是有效落实医、教帮扶。丰台区选派5名医疗专家来旗开展医疗帮扶,选派12名教育人才开展教育帮扶,推动全旗教育教学质量、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职业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三是深化消费帮扶。通过引企入驻“832”平台、组织开展推介活动、“七进”活动等,累计销售农畜产品和特色手工艺产品1.85亿元。

  (六)持续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一是推动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通过抓重点、抓关键、抓示范、抓效果,发挥示范引领和要素集聚作用,形成乡村振兴梯次推进格局。2023年投资1.64亿元,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6个、亮点村2个,实施项目44个。二是加强农村垃圾整治。按照“一年四次集中清、建立机制常年清、门前‘四包’主动清”的总体要求,常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完善垃圾收储运体系,2023年投资1370万元,建设垃圾中转站19处,购置勾臂车2辆、垃圾箱13617个。三是有序实施厕所革命。成立户厕改建工作专项推进组,制定印发《扎赉特旗2022年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申报程序、后期管护、档案管理、资金使用等内容,推动改厕工作落地见效。2023年建设旱厕2753个,水厕1300个。四是积极推广积分制管理。制定印发《扎赉特旗乡村振兴积分制管理指导方案》,各地结合实际将产业发展、务工就业、人居环境、乡风文明、家庭美德等纳入积分制评分标准,设立积分超市,工作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积分评定,充分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投入资金125.5万元,实现全旗苏木乡镇、嘎查村积分制管理全覆盖。

  二、存在问题

  一是动态调整工作不扎实,基础信息采集不全面、风险消除不及时、农牧户收入核算不精准。

  二是扶贫资产维修缺乏后续管护资金,闲置报废资产处置进度缓慢。

  三是特色产业发展还存在“小、散、闲、低、弱”等问题,资源整合、链条延伸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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