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中心派遣二名工作人员,入户排查15余次,未发现异常情况。
二、我中心本月收取公共租赁廉租住房房租费用327168元。
三、我中心工作人员为无劳动能力者住户解决缴费困难及签收合同问题6户。
四、我中心解决了新通海小区、老乐活小区、住房困难群众2户。
实现了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住房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