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023)

来源: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扎赉特旗分局 时间:2022-10-11 09:43:5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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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巴彦扎拉嘎乡石头城子村秸秆、粪便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扎环审字[2022]023

扎赉特旗巴彦扎拉嘎乡人民政府

单位扎赉特旗巴彦扎拉嘎乡石头城子村秸秆、粪便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批复如下:

一、扎赉特旗巴彦扎拉嘎乡石头城子村秸秆、粪便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地点: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扎拉嘎乡石头城子村,建设内容建设有机肥厂年处理规模为5万吨。新建二次陈化车间、发酵车间,成品库,项目总投资为1107万元,环保投资为45.5万元建设单位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人民政府。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周围无重要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的地区,不涉及文物、遗址等问题,选址基本合理,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中所列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                                                       

2.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执行并达标排放污染物。

3.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运营期严格落实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混合搅拌粉尘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粉尘经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发酵废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筛分粉尘粉尘、包装粉尘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粉尘经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家肥。(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墙体吸声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下灰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建设单位是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应急措施控制和避免事故发生。

    四、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系,扎赉特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五、项目竣工后,要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自主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网站上备案。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扎赉特旗分局

                            2022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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