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赉特旗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时间:2021-06-16 10:26:4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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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赉特旗完善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按照《兴安盟财政局关于提前做好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主要为了保障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的基本收益,促进我旗粮食种植结构优化调整,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收益,调整结构。在生产者补贴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结合当年自治区下达补贴资金额度、全旗生产者补贴合法耕地面积及种植结构调整方向等因素,对生产者给予一定补贴。

  (二)公开透明,安全规范。严格落实兑现补贴政策,规范工作流程,健全补贴机制,实行面积公示、补贴公示和档案管理等制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发挥政策效应。补贴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

      三、 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兴安盟文件精神,2021年对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给予生产者补贴,补贴范围严格限定为合法耕地面积。合法耕地面积是指拥有与村集体、乡级以上政府或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承包、承租或开发使用合同,且用途为非林地、非草原、非湿地的耕地上实际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面积。

  (一)补贴对象

  在我旗合法耕地上,从事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生产者。补贴资金原则上发放给实际生产者,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包括乡村机动地),流转合同有明确约定补贴归属的,从其约定。

  补贴范围

  依据中央、自治区、兴安盟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旗实际确定下列情况不得享受补贴:

  1.非耕地上种植的面积;

  2.未经申报、公示、审核的种植面积;

  3.在国家和自治区有明确退耕要求的土地上种植的面积;

  4.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面积;

  5.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的面积;

  6.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生产地块产量低于我旗近三年统计部门确定平均产量的50%。

  (三)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依据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面积数据,采用旗统计、农科部门统计核查的种植面积,其中,2021年玉米和马铃薯实际种植面积作为当年补贴发放依据,2021年大豆实际种植面积将作为2022年补贴发放依据。

  政策原文:扎赉特旗人民政府-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转《扎赉特旗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zlt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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