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1152200/2023-00009 发文字号:扎政办字〔2023〕5号
发文机构:扎赉特旗政府办 信息分类:4549635
概述: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  扎政办字〔2023〕5号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行署办字〔2023〕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盟委、行署有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要求。
成文日期:2023-03-15 有效性:1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扎赉特旗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3-15 09:35:0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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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政办字〔20235号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行署办字〔2023〕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确保不发生污染天气,保证空气质量达到上级考核标准,经旗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盟委、行署有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完善旗—乡—村—组联动工作格局,细化监管网格,完善日常巡查、突击夜查、重点抽查工作机制,做到监管网络严密、执法巡查严格、重点区域严控、违法惩戒严厉,确保我旗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重点时段

      2月-4月,10月-12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树立良好风尚。各苏木乡镇(中心)要充分利用好媒体、网络、村村通广播的宣传引导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实际的宣传教育,尤其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要让群众知晓政府对禁烧秸秆工作的决心,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全旗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

  (二)压实主体责任,细化监管网格。各苏木乡镇(中心)要加强对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形成旗政府负总则,各苏木乡镇中心负主责,嘎查村委会负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各地要确保责任到人、到岗,形成网格化管理,做到每个地块有专人监管,力争做到白天不见烟、夜间不见光、田间不见斑。

  (三)加强巡查管控,严惩违法行为。公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林草、农科等相关部门要开展日常执法巡查、突击夜查、重点抽查,尤其要全天候盯紧通用机场、保护区、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露头就打,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特别是对焚烧秸秆的“第一把火”,坚决从快从重处置,切实起到“打击一个点、震慑一大片”的强大警示作用。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四)加强日常调度,完善工作机制。苏木乡镇(中心)人民政府要加入扎旗秸秆焚烧管控工作临时调度群,实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实行日报告制,即在每天上午9时前,各苏木乡镇场人民政府将前一天火点核实处置情况(包括发现秸秆焚烧火点数量、点位坐标、分布区域、过火面积、处置情况等)反馈至工作群。联系人:盟生态环境局扎赉特旗分局马才,联系电话:13947486710。

  (五)加强督查考核,严肃追责问责。旗政府将定期通报秸秆焚烧管控工作情况,对工作组织不力、措施执行不到位、火点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的苏木乡镇(中心),给予通报批评,定向督办、约谈等惩戒措施,有关情况报委、旗政府主要领导。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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