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

来源:扎赉特旗发改委 时间:2022-05-20 11:15:33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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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为统领、高质量建设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为使卫生健康事业适应社会经济体制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彻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和《兴安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

  “十五”时期,旗卫生健康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集中精力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了“十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旗居民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及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一)卫生健康资源现状

1.卫生健康服务网络。全旗现有医疗卫生机构233个。其中:旗级医疗卫生机构8个(即旗疾控中心、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局、旗人民医院、旗蒙医医院、旗中医医院、旗妇幼保健院、旗结核病防治所、旗健康教育所),驻旗医疗机构4个,苏木乡镇卫生院21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站)3个,村一体化管理嘎查村卫生室197个。

2.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全旗卫生健康系统在职1866人,在编690人,招聘1176人。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51人,具有正高级职称34人,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119人,中级职称人员273人;初级职称1037人,及无职称人员189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达到了职工总数的88%,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1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562人、大学专科学历人员826人、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474人;执业(助理)医师631人,注册护士547人。此外,197村一体化管理嘎查村卫生室均配备了1名村医。

  (二)卫生健康服务现状

2016年以来,全旗卫生计生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人均预期寿命预计比2010年提高1岁,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1.卫生健康基础条件明显改善。五年来,累计投入7000万元,完成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4 个,新建业务用房34020平方米投入9600余万元为各级医疗机构购置医疗设备,极大地改善了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环境,增强了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全旗21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统一网上采购,零差价销售,全面执行旗乡村一体化捆绑式配送模式,全面落实了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开展了“二次议价”工作,破解了二级网上药品药价虚高现象,形成了常用药品协商价格目录,降低了患者用药负担。

3.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组建了由旗人民医院、蒙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牵头的两个医共体。旗人民医院和蒙医医院分别与齐齐哈尔市医学院、中医院建立了域外专科联盟。并在旗人民医院设立了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强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旗级医院均制定了现代医院管理制定,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排序,并与财政投入挂钩,院内部同时进行绩效考核。启动开展了“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活动,以讲促学、以学促知,在深化医改中做到“知行合一”。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模块与自治区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平台均完成对接,并已有166个常见病、多发病病种进入临床路径管理。落实了公立医院管理自主权,实行了编制备案制管理。履行政府办医职能,积极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4.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出台了《扎赉特旗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科学核定人员编制,公开选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23名,对所有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了聘任制管理,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工资制度,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医疗卫生活力。旗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45名医疗技术人员绿色通道引进26名,充实到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队伍全旗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5.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旗人民医院、蒙医院、中医院先后通过了国家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旗妇幼保健所晋升为妇幼保健院。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蒙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已进入工程扫尾阶段;旗人民医院投入200万元对门诊楼进行了装修改造。巴彦高勒、罕达罕、五家户、二龙山卫生院和光明、东升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新建或改建交付使用。开展“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以“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为主题,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医院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加强质量控制,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保障了医疗安全。通过政府投入、医院自筹对口援助等形式,旗级公立医院购置了4600余万元医疗设备,医疗装备和医疗技术水平显著提高。旗级医院引进颈椎管神经鞘瘤切除术小脑脑膜瘤切除术新技术、新项目30项。旗人民医院增设科室2个,强化4个核心专科建设。通过对口支援,旗级公立医院在介入手术、内镜下手术、疑难病例处理与诊治新技术开展服务能力方面明显提升。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活动,为卫生室配备基本设备,乡村医生健康一体机覆盖率达100%,为卫生院配备DR、尿液分析仪、心电图机、B超大小三件等设备。启动实施了自治区“贫困旗县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为三个乡镇中心卫生院购置医疗设备。实施了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开展了“创建群众满意的卫生院”和“农牧民满意的嘎查村卫生室”示范达标活动。全旗30%的卫生室达到了示范标准。全力推进重点专科建设,旗内4家公立医院向上申报了8个临床重点建设专科项目,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6.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发展启动了全国蒙医药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完善蒙中医药管理机构,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政策落实。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蒙医院2万平方米的门诊综合楼及7000平方米的老年病房楼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旗中医院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完善设施,规范管理,突出特色优势,通过了自治区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复审。规范管理全旗卫生院、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蒙中医药服务能力,目前能够提供蒙中医药诊疗服务的21家,基本达到全覆盖。

7、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和应急能力显著增强。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响应区、盟卫健委及旗委、政府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迅速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多级联动,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处置流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全力切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确保了新冠肺炎及鼠疫等重大传染病零传播。慢性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结核病、布病报告病例持续下降,防治水平稳步提高。全旗基础免疫和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在95%以上,并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覆盖全旗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全面形成;卫生应急能力明显提高。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制度,加强了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开展了“重大交通事故医疗救援应急演练”、“皮肤炭疽感染应急演练”及“卫生应急知识及技能竞赛”,切实提高了卫生应急专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有效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政策,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项目得到全面开展,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质量和实际效果。全旗城乡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8%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旗共组建236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截止目前,全旗居民签约274902人,签约服务覆盖率为70.31%,重点人群签约99696人,签约服务覆盖率为87.23%全旗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有开展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与设备,健康教育工作初步实现了服务网络化,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旗、乡、村三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体系。

五年来,先后荣获“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卫生应急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卫生镇”、“全区卫生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区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旗”、区级“卫生应急规范旗”等荣誉称号。

8、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五年来,全旗出生11939人,符合政策生育率平均达到96.5%,平均出生人口性别比105.48全面落实两孩政策。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推行网上考评机制,强化对目标责任全方位监管。认真落实各项奖扶政策。开通了计划生育家庭老人就医“绿色通道”,启动了自治区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五年来,各类奖励扶助政策投入资金1700万元,累计受益达12.5万人。全面落实了村级计生专干的工资待遇。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现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大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开展妇幼服务项目精细化管理工作,强化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和“母婴安全、健康儿童”两个行动计划,连续4年无孕产妇死亡。加强孕产妇保健服务,设立了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急救中心,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累计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31780人。 开展了妇女两癌筛查及儿童早期疾病预防,创建了青少年眼保健中心。

9.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完善。建立健全了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系,卫生法制建设和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卫生投入逐年大幅增加,2016—2020年政府累组织实施了疾病预防体系建设、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120应急救中心建设,苏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职工周转房建设、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建旗人民医院病房楼10000平方米,鄂尔多斯援建旗蒙医院门诊病房楼20000平方米,乌海市援建妇幼保健院12000平方米,完成国家、自治区、盟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个。

10.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个体医疗市场,有效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建立了法律和政策咨询顾问制度,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旗直4家医院和23家卫生院、90家卫生室和诊所进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取缔非法行医黑诊所,对356家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对80所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了卫生监督,卫生监督检查水厂60家,对11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餐饮具卫生检查工作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2020年,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组建成立了卫生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45人,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执法职能

10.扎实做好健康扶贫工作以落实自治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立足于“基本医疗有保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打好健康脱贫攻坚战。纳入集中救治范围的26种大病大病患者救治率达100%,基本实现应治尽治;全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做到慢性病应签尽签13家卫生院、175个村卫生院基本医疗完成“清零达标”任务。实现了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目标。优化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大病重病兜底保障和常见病多发病合理保障的“分段报销”政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全部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扶贫防贫长效机制,开展了健康促进脱贫攻坚行动,为10种慢病贫困家庭发放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单及慢病健康教育处方5万份,健康扶贫各项目标全面落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时期,我旗医疗服务体系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城乡居民医疗健康需求与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

(一)医疗卫生资源总体不足且配置不均衡。旗每平方公里拥有卫生健康技术人员0.12人,远远低于全国0.75人的平均水平。每个卫生机构的服务面积为350平方公里,远远高于全国50平方公里的平均水平。优质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基层服务能力仍然薄弱。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存在层级间、地区间比例失衡

(二)医疗服务系统整体功能发挥尚不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仍然薄弱,设备与专业人才短缺断档、人员老化,特别是实验室能力建设、水质检验项目、疫苗冷链设备配置与更新等与国家要求标准仍有差距,预防接种门诊部规范化建设比例低;全旗综合医院无精神卫生门诊与专职医师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与治疗服务受到很大制约。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缺乏,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三)医疗机构结构不合理。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肿瘤科、传染科床位配置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儿童、肿瘤、精神等专科医院发展滞后,专科建设较为缓慢,服务和辐射能力不足。儿科、妇产科、急诊、感染性疾病科、病理科发展缓慢。

(四)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公平性和绩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卫生工作面临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等多重挑战,卫生健康服务模式与疾病谱变化还不相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凸显,重大体制机制问题亟待破解。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存在制约着卫生健康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我旗“十五”期间卫生发展中需重点关注和逐步加以解决的问题。

二、发展趋势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应有之义,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的必由之路。“十五”期间是我旗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改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提升卫生工作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全旗卫生健康事业要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核心使命,以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需求相统一为主线,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理念为指导,全力做好人口健康水平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及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改革发展、医疗服务、信息化等方面建设,综合提升整体卫生健康服务效能。

(一)更加注重主体多元化,服务多样化,管理现代化。“十五”期间,是我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历史时期,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要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障职能,跟上旗现代化建设步伐,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医药卫生健康体制与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

(二)更加注重医疗大数据、健康信息化建设。增强旗级医疗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目前,旗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技术落差明显,在医疗卫生方面,旗级医疗机构作为中心城区的辐射范围及周边地区的医疗技术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软实力,继续增强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旗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现代化管理能力

(三)要更加注重预防为主方针,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目前我国已进入了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双重挑战的关键时期,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成为我们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常态化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疾病谱明显变化,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性病、精神病的发病将会进一步增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观念和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健康消费观也将随之更新升级,居民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的多层次、多样化日趋明显,这将给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提出新的要求。“十五”期间,居民对健康问题将更加关切,社会对健康需求会不断增长,这都给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四)更加注重公共资源的均匀分布和基层短板延伸弥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各类疾病已构成对农民健康的主要威胁,给基层卫生带来新的挑战。由于农村社区卫生资源配置相对不足,交通设施的改善,居民到大医院就医将更为便捷,基层医疗服务网底将受到冲击。因此,“十五”期间,改善和提升农村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网络的能力和水平,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五)更加注重人口老龄化应对,构建大健康服务体系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增加,居民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总量会有大幅增长,对医疗服务资源的利用也相应增加。由于老龄人口的增多,退行性疾病、功能障碍性疾病随之增加。老年人健康保健需求日益增长,给卫生健康服务总量、结构、方式都带来影响。满足老龄人口多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是“十五”期间的一大任务。

(六)更加注重改革的协同性与系统新。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原有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已难以为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的广泛推行,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对卫生健康服务的供求关系和医疗机构运营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顺应这一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进一步明确各自功能定位和任务,建立起分级分工合理、运行顺畅高效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健康中国战略为统领,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坚持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坚持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坚持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坚持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进地方卫生健康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落实健康举措从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出发,将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强化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从以疾病治疗为主向以健康促进为导向转变、以供方为主向以需方为导向转变,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使全旗人民充分享受到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卫生发展的成果。

2.坚持城乡统筹,促进均衡发展。从改善健康公平和均等出发,科学配置卫生资源,优化资源结构,重点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倾斜,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卫生公平性和均等化,实现卫生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实现城乡、区域之间卫生健康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机制创新,推进科学发展。从立足旗情,因地制宜出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引进,依靠科技和信息等要素支撑,创新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卫生效能,加快卫生发展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增强卫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坚持政府主导,引导社会参与。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公共卫生政策、提供基本卫生健康服务、消除健康差异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卫生责任和公共财政支撑功能,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作用,形成责任共担机制,使社会全体成员既成为受益主体,也成为行动主体。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医疗卫生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覆盖经济社会各相关领域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以上,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岁

四、重点工作和任务

“十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要紧紧围绕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逐步均等化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卫生人才、卫生科技、卫生信息化的科学发展,力求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夯实和提升卫生发展的硬基础和软实力,实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

(一)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巩固完善旗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旗人民医院要发挥三级医疗的龙头带动作用,承担本地区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急诊急救等综合服务职能与公共卫生健康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任务,承担政府委派的对口支援与骨干医师培养与培训教育任务、传染病重症救治任务等;蒙医、中医医院打造旗域内蒙中医药医疗和预防保健中心,创建全国蒙中医药先进单位,发挥三级蒙中医药服务网络的龙头作用,为旗域居民提供蒙中医药医疗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洽转诊,推广蒙中医药培训及技术指导,带动基层有效开展蒙中医药服务,开展蒙医中医“治未病”服务,承担部分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蒙中医药医疗救治等工作任务。

2.加强乡村社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巩固以旗级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牧区卫生三级服务网络,健全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体系。全面提升建设标准化卫生室。强化公共卫生职能和基本医疗服务,完善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以城镇为重点,积极利用国家政策,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社区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建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首诊制”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与旗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小病不出嘎查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苏木乡镇,大病不出旗,康复回社区或乡镇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新模式。

3.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医联体服务指导能力,帮助基层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能力,2025年基本实现每万名居民有2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每个卫生院2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完成信息惠民工程、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居民健康卡工程。完善卫生专网建设,实现盟、旗、乡、村四级远程医疗。

4.规范发展民营医疗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与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管理,督促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遵纪守法,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基本满足全旗城乡居民多样化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

5.规范采供血管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输血科的规范化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的管理,加大对合理用血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对单采血浆站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督覆盖率100%。

6.加强重点学科及专科建设。加快重点学科建设力度,2022年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有盟级重点学科。鼓励和支持建设区级重点专科建设。

(二)完善疾病预防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落实。扎实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继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疾控中心设备、人员、冷链和鼠疫防控体系建设。在全旗各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网络直报覆盖率达10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能力建设,达到国家传染病网络直报综合评价指标。

 到2022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15%以下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控制在1%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5/10万以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消除疟疾并持续保持;有效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危害,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饮茶型地氟病和水源性高碘危害;加大鼠疫防控力度,持续做好毗邻三地鼠疫联防联控工作,确保每年开展鼠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类应急演练,加强设施、设备配套,在开展灭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达到独立开展鼠疫监测工作的能力;建立健全科学的慢病防控工作机制,提高对二型糖尿病、高血压、精神病、老年人等人群的服务质量,到2022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糖尿病治疗率、糖尿病控制率、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达到15%以上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到209.7/10万以下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不低于5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60%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均开展静脉溶栓技术;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 2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提高到1%以上到2022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不低于43.3%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不低于70%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以上并持续提高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80%及以上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及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85%及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95%及以上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70%及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及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及以上;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筛查覆盖率分别达到80%及以上。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升群众疾病防控知识知晓率。

(三)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严格执行自治区网上集中招标、企业统一配送、基药零差率销售,形成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城乡卫生机构,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全旗各级医疗机构全部零差率销售药物,真正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落实蒙药及中药饮片价格政策。鼓励医疗卫生单位使用蒙中医药。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站)以及逐步推开基本药物制度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蒙药及中药饮片和蒙药院内制剂。

)推进蒙中医药发展进一步加强蒙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建旗中医院,到2023年实现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巩固完善蒙中医药服务网络。建成旗乡村一体化的蒙中医服务网络,综合医院设置规范的蒙中医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设立蒙中医科,培植建设一批盟级、区级重点蒙中医专科。大力推进“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加大优秀蒙中医临床专家培养力度,造就一批继承型、蒙中西医结合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逐步均等化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健康服务项目,对全旗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旗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到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全旗基本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

)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疫情报告、传染源隔离、医院消杀、饮用水、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卫生执法能力建设。实现综合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构建以旗卫生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中心,以农村卫生协管监督为基础的反应敏捷、监督有力、职责分明、城乡联动的卫生监督执法新体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体现卫生监督的无缝连接。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基本装备,突出重点工作的专用装备建设,进一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监督执法能力。

(八)加快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协调解决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问题,分步骤分层次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现有编制内空编数,同时增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按照重新核定医疗机构人员编制的增加值,招录部分新增编制人员,并预留出一定编制,缓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现象。逐步分批次招录优秀医学院校毕业生,优先招录医疗机构内部临时聘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卫生人才队伍,培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梯队,提高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接收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到2025年,力争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3人,注册护士床护比1:0.5人,旗级医疗卫生机构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和预防专业技术人员达到40%,苏木乡镇卫生院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预防专业卫生人员达到20%以上。农村牧区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水平达到95%以上,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率达到100%。 

(九)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开展人口健康大数据应用。推进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在医疗卫生行业的应用。建设安全可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推广信息标准体系应用,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整合卫生信息资源。建设扎赉特旗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并与兴安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全旗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全覆盖并动态更新。建设和完善涵盖卫生计生各项业务领域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的业务信息系统。

五、重点建设项目

总体目标:不断改善旗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基础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积极通过有关政策、财政支持和医疗卫生机构自身投入,全面建设提医疗卫生基础建设,使旗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得到显著改善和提高,为医患提供良好的工作及治疗服务环境。

2020—2025年卫生健康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重大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
年限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

1

扎赉特旗人民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年

1.2万平方米

音德尔镇腾飞路南侧,益民路北侧,惠民小区西侧

2

扎赉特旗人民医院病房楼楼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年

1.2万平方米

音德尔镇腾飞路南侧,益民路北侧,惠民小区西侧

3

扎赉特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年

3000平方米

音德尔镇腾飞路南侧,益民路北侧,惠民小区西侧

4

扎赉特旗中医院门诊病房楼项目

新建

2021-2025年

1万平方米

音德尔镇腾飞路南侧,巴彦乌兰路东侧

5

扎赉特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新建

2021-2025年

新建15000平方米             (医学检验中心、传染病防治、职业病、地方病和结核病防治、应急指挥中心、120指挥中心、健康教育中心)

音德尔镇腾飞路南侧,益民路北侧,惠民小区西侧

6

扎赉特旗疫情防控备用医院

新建

2021-2025年

新建10000平方米            

音德尔镇腾飞路南侧,益民路北侧,惠民小区西侧

7

扎赉特旗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年

好力保中心卫生院新建项目3000平方米,总投资1050万元;阿尔本格勒中心卫生院新建项目3000平方米,总投资1050万元;阿拉达尔吐卫生院新建项目2500平方米,总投资875万元;努文木仁卫生院新建项目2000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巴岱卫生院新建项目2000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绰勒卫生院新建项目2000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杜尔本新卫生院新建项目1500平方米,总投资525万元;种畜场卫生院新建项目1500平方米,总投资525万元。

好力保镇、阿尔本格勒苏木、阿拉达尔吐苏木、努文木仁乡、好力保镇巴岱村、音德尔镇绰勒村、努文木仁乡杜尔本新村、种畜场

8

扎赉特旗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

2021-2025年

新建25所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安装、管道铺设以及25座医疗垃圾处理站建设.

全旗23家苏木乡镇(场)卫生院,音德尔镇东升和光明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地

9

扎赉特旗妇女儿童医院业务用房 

新建

2021-2025年

新建5000平方米

音德尔镇通海路小区东侧

10

扎赉特旗蒙医院制剂室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5年

新建药剂室3000平方米及设备

音德尔镇工业园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把该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纳入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卫生资源宏观调控力度,认真实施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要把该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目标管理,主要领导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具体实施机构,统筹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明确发展改革委、财政、卫生等各部门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努力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形成发展卫生健康事业的合力。要结合各地实际,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建立健全规划落实的督导检查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位。

(二)加大经费保障强化政府职责和投入,加强多部门合作,大幅增加全旗卫生投入。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卫生发展经费的落实,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落实和完善政府补助政策,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切实保证公共卫生机构经费投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中蒙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建设。加大对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精神卫生的投入,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建设。

(三)严格推进实施。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医疗机构床位实行备案制管理。新增床位数达到或超过50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需要经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500张以下的医疗机构需要向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对新增床位进行论证和审批,不得超规划增设床位,严禁擅自增设床位。

(四)加强监督评价。人民政府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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