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旗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的重要要求。旗审计机关严格落实跟踪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坚持“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原则,综合运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3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此外对整改难度较大,需多部门协调配合、超期或临近整改期限问题,通过印发整改督办函。提请旗政府召开专题调度会等方式,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有的放矢。
针对立行立改类问题,采取边审边促、边审边改、边审边建等方式,在现场审计阶段及时要求被审计单位举一反三、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实现一般性问题在审计期间基本整改到位;对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并报送分阶段具体整改任务、明确各阶段整改完成时间节点,督促相关单位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对于持续整改类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并报送明确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同时定期跟踪调度,督促相关单位稳妥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上三级审计项目30个,发现问题377个,已完成整改364个,整改率达96.55%。2024至2025年旗本级审计项目45 个,发现问题905个,已完成整改854个,到期问题整改率98%,立行立改率99.15%;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类问题均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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