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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6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讨论稿)

来源: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6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光明村4.1376公顷集体土地制定如下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征地工作,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坚决打击采取非法手段诈取国家征地补偿资金的违法行为,对征地公告发布后,违法抢建的地上建筑物、构建物、附着物和抢种的农作物、经济作物等,一律不予补偿,对不具备生产功能的棚室、鱼池和不能灌溉的水井等农业、水利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一、征地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征地工作,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坚决打击采取非法手段诈取国家征地补偿资金的违法行为,对征地公告发布后,违法抢建的地上建筑物、构建物、附着物和抢种的农作物、经济作物等,一律不予补偿,对不具备生产功能的棚室、鱼池和不能灌溉的水井等农业、水利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二)坚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认真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规范征地行为,防止损害被征地所有权人利益的事件发生,多渠道拓宽安置途径,保证失地农民的原有生活质量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坚持“保稳定”的原则。属地政府是征地维稳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确保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对未落实好征地安置补偿的不能强行征地,要完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和处置突发性信访工作机制,认真排查梳理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不发生因征地引发的农民大规模上访和社会不稳定问题。

二、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项规定,属于社会福利类建设活动,因满足群众安葬需求,缩短群众祭扫出行距离,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用地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土地符合《兴安盟扎赉特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一203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 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音德尔镇光明境内东至扎赉特旗殡葬服务中心办公区,西至李长鸿草地,南至音德尔镇红卫村路,北至音德尔镇光明村耕地

四、 被征收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具体情况

即将征收权属单位为音德尔镇光明,地类为耕地2.9382公顷、林地0.9831公顷、农村道路0.1717公顷、田坎0.0446公顷,征收土地范围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和农村村民住宅。

征收补偿对象

该地块无具体承包人,补偿对象是光明村村委会。

、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内政办发〔202392号),涉及1个征地区片地价片区(I)耕地补偿标准为46.3980万元/公顷,林地补偿标准为46.3980万元/公顷,农村道路、田坎补偿标准为27.8388万元/公顷

经征地工作人员现场调查确认,征地范围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无农村村民住宅

土地征收部门

旗政府授权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扎赉特旗音德尔镇人民政府、光明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

八、 安置方式

拟发放安置补助费方式安置。

、社会保障

经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牧民参保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162号)规定,该项目征收土地不涉及社保安置农牧业人口。

、其他相关事宜

实施土地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土地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方案》的规定,就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搬迁期限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土地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由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做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被征地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仍拒不交出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旗人民政府对该土地的征收补偿款专户提存。

被征收人对向征收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并承担提供虚伪证照的法律后果。

十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

登记时间:2026年7月9日-2026年8月8日。

登记地点: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109室。

本方案解释权归扎赉特旗人民政府,本方案仅限于对扎赉特旗实施城镇规划2026年度第一批次建设项目土地征收,不作为实施其它土地征收项目补偿标准的依据。

扎赉特旗旗人民政府

20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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