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德尔镇光明村:
为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
位置: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光明村境内。
范围:东至扎赉特旗殡葬服务中心办公区,西至李长鸿草地,南至音德尔镇红卫村路,北至音德尔镇光明村耕地。
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约4.1376公顷(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三项规定,属于社会综合服务项目,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拟征收土地符合《兴安盟扎赉特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9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本次现状调查工作由旗自然资源局负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等工作完成后,由旗人民政府组织拟定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9日止。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张贴,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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