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耕地发包管理,保障国有土地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现就相关事项催告如下:
凡有意向继续承包国有耕地的承包主体,限期在2026年4月28日前,到我公司办公地点(华天徽园A-7门市)签订承包合同,并足额缴清承包款项。原承包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缴清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承包经营及原合同赋予的相关权利,我公司将依法另行发包。
严禁任何主体侵占国有财产,对于非法侵占国有财产的行为,我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请各相关承包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按期履行相关义务,共同维护国有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
特此催告。
扎赉特旗华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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