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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水利局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来源:扎赉特旗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10-1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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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局行政监管职能实际,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属地层级管理原则,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条 各监督室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检查过程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第三条 相关室及局属事业单位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主要内容:

(一)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四)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查。

(五)根检查结果,形成抽查结论,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出处理或移交,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 相关室及局事业单位职责: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主体、内容、方式、频次

(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定期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或身份证号)

(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定期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检查对象名称、地址、事项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四)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五)将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

第六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程序

(一)确定检查事项。检查事项应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确定

(二)确定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应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

通过机选方式随机抽取,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应一次性完成,防止重复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因查办案件需要除外

(三)确定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抽查内容,通过机选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实地检查。根据抽取的检查事项和检查对象进行

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检查对象,能够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纠正,对不能改正的问题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第七条 “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双随机、一公开”责任追究:对不履行“双

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责任股室(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双随机、一公开”作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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