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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德尔第一中学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回迁安置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扎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9-1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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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德尔第一中学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回迁安置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进音德尔第一中学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已签订协议户的回迁安置楼房在搬迁后能够最大限度地在最短期内回迁入住,现依据规委会2025年3月7日2025年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纪要(〔2025〕1号)审定的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在原《音德尔第一中学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基础上,就房屋征收回迁安置事宜制定如下调整方案:一、划分三个地块分区域实施征收

  根据音德尔第一中学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八条第(一)款中关于“被征收人需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交验证件后领取签订协议顺序号,持《评估报告书》到指定地点同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征收范围内130户被征收人按照交验证件的先后顺序选择回迁安置楼房位置、户型并签订了协议,整体实施的房屋征收工作。根据被征收房屋位置实际情况,将该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划分为三个地块分区域实施征收,即:

  西区地块范围56个产权人66户房屋:原气象局南北以西、山东街以南、绰尔南路以东、居民区巷道以北(王明智(王君)、王凤东、杨继友(杨振宇)、王君秋、刘雁玲、崔淑云(崔秀英)、张秀云、包达尔胡(索永超)、王玉芝(王相来)、王相来、王相来、韩学志、宫明凤(邦助)、王玉芝(史留全)、徐兴华、杨凤香、赵福君、涂怀春(张发)、朱汉明(朱晓文)、朱向国、朱金领(赵维荣)、王西日莫、赵臣、史金明、孟庆荣、程立国(于德新)、王梅香、郭洪财(王梅香)、王梅香、周守礼、吴海龙、门文、刘秀杰(2户)、王卫杰(宋雪莲)、张文彪、张玉琨(张文彪)、王肆焕、王桂云、王世昌、陈淑先、杨利军、杨桂珍(辛萍)、庞金柱、刘福全(5户)、周守信、鲁士祥(2户)、丁淑霞、赵振春、张凤喜、李凤才、祝忠海、王占山、王廷昌、靳晓江(3户)、高全胜(2户)、王秋林(2户)中间地块范围24个产权人25户房屋:原气象局以南13户(魏淑文、徐淑荣(包和英)、王连贵(刘峰)、李桂兰、张庭贵、张玉彬、刘宏、李根连高秋丽、高秋丽、王继国(郭淑艳)、张玉杰、张玉琨(张文举)、宋修岭(宋庆凤)和原气象局以北11户(史永成、侯淑范、李艳国、邹艳梅、郑慧宇张丽静、陈淑梅、辛长有(辛奎)、张义、刘宪军(2户)、刘宪军、刘秀梅)。东区地块范围36个产权人39户房屋:原气象局南北以东、山东街以南、宏厦小区以西、居民区巷道以北(刘振祥(孙淑文)、刘绍祥、邓春林、刘景荣(马玉艳)、刘振兴、李长富(李伟健)、吴桂兰、姜万良、高兴江、段云鹤、邹福全、史秀华、张瑞廷(姚秀华)、刘兴广、车东平、蒋卫星、苏春、车延成、曹登英(曹德龙)、罗洪香、王泉涛、安银山、姚淑华、单金祥、王卫东(张先红)、何介候(曹冰杰)、王永芳(张艳)、宋修岭、张俊启、田海英(4户)、姜海龙、唐洪章、曲彦军、邢桂芬、邢桂兰、王荣文)。上述被征收人名单是按照房屋所有权人进行的统计,产权人有多个房屋的,签订协议时以实际房屋数量核算补助费及奖金(详见附件)。二、在原房屋位置区域内就近回迁安置音德尔第一中学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方式3中关于回迁安置楼房情况:“本次棚户区改造项目用于安置的房屋计划用就近地块原气象局院内新建的高层6#楼拟建17层)和小高层9#楼(拟建9层)两栋(实际增加了7#、9#、10#)住宅楼进行调换;其中:高层6#楼的一、二层设计为门市,三层以上设计为住宅;小高层9#楼的一层设计为车库,二层以上设计为住宅,安置楼户型共计有四种,建筑面积约95㎡、103㎡、132㎡、156㎡,(详见就近安置楼效果图、户型图)”。根据规委会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已将该项目拟建“天瑞家园小区”最北侧的1#、6#、11#三栋楼房,由原设计高层(17层)变更调整为现小高层(9层),现按照“在原房屋位置区域内就近回迁安置”的方式,将各地块范围内回迁安置楼房位置重新调整为1、西区地块范围内56个产权人66户被征收房屋用原气象局西侧区域内的1#、2#、4#、5#楼房进行安置;2、中间地块范围内24个产权人25户被征收房屋用原气象局南北区域内的6#、7#、10#楼房进行安置;3、东区地块范围内36个产权人39户被征收房屋用原气象局东侧区域内的11#、12#、13#楼房进行安置。三、其他相关事宜1、本补充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此前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的原补偿安置协议自行作废。2、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需按照原协议签订的先后顺序(详见附件),按照本调整方案划分的三个区域内提供的拟建回迁安置楼房,依次重新选定回迁安置楼房的楼号,重新进行核算后,就新选定的位置、楼层、户型面积、剩余差价款等事宜重新签订协议,原补偿安置协议书由房屋征收部门收回。3、三个地块中的任何一个区域范围内签约率达到90%以上,并且能够完全满足规划、施工条件要求的,房屋征收部门将书面通知搬迁。

       附件:1、一中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划分各地块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名单.docx

                2、一中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现状图.pdf

                3、“天瑞家园小区”新建安置楼房位置规划布局图、户型图.pdf

                4、一中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各地块签订协议顺序排序公示单.xlsx

  2025917

  提示您如果音德尔第一中学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回迁安置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中的具体内容有异议或者认为不符合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应作修改的,请将相关内容及您的建议以书面形式送至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棚户区改造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旗党政大楼东侧二楼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办公室);或者将意见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zqfwzsbgs@163.com联系人:梁志建联系电话:0482-224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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