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努文木仁乡新民新村集体经营
颗粒加工厂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扎赉特旗努文木仁乡新民新村生物颗粒加工厂
2、建设性质:新建
3、主管部门:扎赉特旗民委
4、实施单位:扎赉特旗努文木仁乡人民政府
5、实施地点:努文木仁乡新民新村
6、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一座占地面积500平方米的颗粒加工厂52万元。
7、项目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11万元,项目资金由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提供。
8、项目负责人及电话:胡溪源13734826567
9、建设期限:9个月(2025年4月—2025年12月)
二、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背景
新民新村位于农业资源丰富地区,农作物秸秆物质原料充足,但利用率低,存在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创造经济效益,带动集体成员增收。
- 项目建设必要性
1、有效解决农业秸秆利用问题,改善村屯环境。
扎赉特旗努文木仁乡新民新村作为农牧业集中区域,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长期露天堆放或焚烧,导致空气污染、土壤退化及卫生隐患。新建颗粒加工厂可将废弃物转化为生物质燃料或有机肥,减少焚烧污染,提升村屯环境卫生质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2.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提升生活品质。
传统农牧业收益单一且易受市场波动影响。颗粒加工厂通过回收本地秸秆作为原料,可降低运输及生产成本,同时可为本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如原料收集、加工生产、销售等),直接增加农牧民收入。项目还可延伸产业链(如有机肥生产、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经济多元化,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3.响应国家政策,推动可持续发展。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立足本地资源禀赋,通过“党支部+合作社+企业”模式,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三)项目建设可行性
1、原料供应充足,成本优势显著。
新民新村及周边区域农牧业发达,秸秆年产量预计超5000吨,可保障加工厂长期稳定运营。原料就近收购,运输成本低,具备显著经济性。
2、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大。
项目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方案”及乡村振兴补贴政策,可申请农业废弃物处理、清洁能源生产等专项补贴。地方政府在土地审批、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提供支持,降低投资风险。
3、综合效益显著。
一是经济效益方面:预计年处理秸秆2000吨,年产颗粒燃料1200吨,年产值达240万元,带动就业10人,受益群众1500人,农牧民户均增收500元。
二是生态效益方面:减少秸秆焚烧炭排放1000吨,改善土壤结构,促进循环农业发展。
三是社会效益方面:提升村容村貌,吸引外部投资,形成“环境改善—产业升级—人口回流”良性循环。
三、项目建设方案
(一)具体建设内容
厂房建设:建设一座占地面积500平方米的颗粒加工厂房,预计投入51.2万元。
设备采购:1.购置110kW单旋粉碎机1台,8.5万元;
- 购置多功能细粉机1台,10万元;
- 购置760 颗粒机1台,20万元;
- 购置分料仓1台,2万元;
- 购置进出料输送 机2台,2万元;
- 购置颗粒机上料 仓1台,2.5万元;
- 购置冷却仓1台,2.5万元;
- 购置自动打包机1台,2.7万元;
- 购置其他配套设施,0.8万元。
共计59.8万元
原料收储体系:设立秸秆收储点,与农户签订长期收购协议。
环保设施:配套除尘、降噪设备,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四、项目时间进度
1、2025年1-2月,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立项批复;
2、2025年4月—6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
3、2025年6月—12月末,项目建设并验收;
五、项目投资估算
依据相关专业提供的建(构)筑物工程量和单位造价指标估算,单位造价指标的确定参照相应定额和近期类似工程指标,并按现行材料价格水平予以调整。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11万元,全部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 项目效益分析
通过实施该项目,全村秸秆、牛粪剩余秸秆等,加工颗粒,年产2000吨,增收效益240万元,受益群众10户20人,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七、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总体目标
目标1:建设一座占地面积500平方米的颗粒加工厂。
目标2:项目总投资111万元,项目建设期限9个月
(2025年4月—2025年12月)。
目标3:通过实施该项目,提高农牧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村屯环境卫生水平、改善村屯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年度目标
1、数量指标
(1)新建加工厂面积(平方米)≥500
2、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1)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2)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
4、成本指标
(1)项目建设总成本(万元)≤111.00
5、经济效益指标
新民新村户人均增收(元/年)≥2500
增加村集体年收益(万元/年)≥10
6、社会效益指标
(1)项目受益脱贫户数(户)≥43
(2)项目受益脱贫人口数(人)≥87
7、生态效益指标
(1)农业农业物污染物处理率(%)≥90
(2)村屯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8、可持续影响指标
(1)项目预计可使用年限≥15
(2)后续管理制度健全、保障措施到位、健全
9、满意度指标
受益村民对项目满意度(%)≥95
八、利益联结机制
该项目是集体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类综合项目,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采取自主经营的方式,一是为新民村村民提供供暖服务,二是剩余产能进行出售,嘎查具体收益金额会商决定,也可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该项目产权归嘎查集体所有。
九、项目组织保障措施
(一)实施组织保障
努文木仁乡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主要负责人和财政所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申报,项目资金的申请、使用和监管,参与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以及档案资料收集、信息宣传,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归档、绩效评价等工作。
组长:胡溪源负责项目全面管理
副组长:侯爱华负责施工进度控制及全面协调
成 员:姜佰春负责收集档案材料
成 员:武国峰负责项目资金申请与拨付,验收
(二)实施原则
1.公开透明。项目申报、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实施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2.实施采购招投标。项目建设所需要的物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3.规划合理。项目建设规划布局科学合理。
4.权责落实、分工协作。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管理。
(三)项目验收及相关要求
1.项目验收资料:包括项目验收申请,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招投标文件、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2.相关要求
(1)项目实施主体要按实施内容收集并归档项目资料,形成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2)项目实施主体对所提交的项目实施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提交资料不真实的,终止项目实施。
(四)项目实施进度管理
1、项目批复:统一由旗民委办理批复手续。
2、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开展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以及档案资料收集、信息宣传等工作。
3、项目验收:由乡、村组织人员进行自查、验收,并做好材料档案归档。
4、项目管护:项目验收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及有关检查验收办法要求执行。
(五)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并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
2.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信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专项资金如有结余,应按财政决算编制的要求办理决算,有明确规定可结转下年度使用的,下一年度继续进行项目安排使用。
(六)监督管理
1.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公开公示制、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项目统一验收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对擅自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虚报、冒领和贪污衔接资金,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十、风险控制
一是严格遵守项目实施流程,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二是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督导调度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按照规定留取质量保证金;聘请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理。
十一、项目后续管理
严格按照扎政办字〔2021〕76号《扎赉特旗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严格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管护机制。依据项目验收报告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明晰产权归属,明确管护主体,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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