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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扎赉特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复审的公告

来源:扎赉特旗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7-0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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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5年扎赉特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扎赉特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5年扎赉特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7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资格复审地点:扎赉特旗委党校五楼东侧教室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6.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7.计划表引进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交;

  3.资格复审结果在网上公示,复审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评估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评估资格。

  (二)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存在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评估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应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资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旗委人才办留存备查。

  五、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将进入评估环节,评估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随时关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zltq.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发布的评估公告。

  未尽事宜按《2025年扎赉特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规定执行。

         2025年扎赉特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1).xls

  中共扎赉特旗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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