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据《兴安盟执法企业基本信息库》,将监管范围内的83家企业按照风险等需将企业级分成了“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企业0家,B级企业3,C级企业68家,D级企业12家,并按照风险等级开展监管执法检查。
最终定档后,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A及B 档企业。
确保1个执法年度内最少实现1次全覆盖执法,A 档企业可适当增加频次进行重点执法。
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20%,实施现场检查;
C档企业。
要确保2个执法年度内实现1次全覆盖执法。
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按常规比例和频次进行,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3%。
D档企业。
要确保3个执法年度内1次全覆盖执法;
以企业自治为主,除根据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案件线索转办交办,以及按计划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外,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我局通过对不同风险等级监管对象实施按风险等级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监管成效最大化、监管力量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日常监督检查中,通过现场监管检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聘请第三方专家到企业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引导企业自主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