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扎赉特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旗直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明晰实施主体、完善权责边界,推动部门严格履职尽责,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保留6589项旗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现将《扎赉特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保留目录(2024年版)》予以公布,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严格执行清单制度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权力,对保留的行政权力进一步优化流程,压减办理时限,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 强化行政职权运行监督
各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权,存在权责清单所列问责情形的,要按照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实施问责。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以方便群众办事。
- 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旗级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等,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权责清单要及时在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兴安盟扎赉特旗)和本部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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