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镇人民政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扎赉特旗2023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新林镇新发村蛋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主管部门 :扎赉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实施单位:新林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地点:新林镇新发村
(六)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为扎赉特旗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新林镇新发村蛋鸡养殖场项目。项目总占地34568.86㎡;建筑面积5303.88㎡。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
1.新建产蛋舍2栋,建筑面积2725.68平方米;
2.新建育雏舍1栋,建筑面积1619.28平方米;
3.新建蛋库1栋,建筑面积420平方米;
4.新建办公用房1栋,建筑面积301.32平方米;
5.新建消防水泵房237.6平方米
6.新建园区围墙800m;
7.购置四层层叠式跨斗喂料蛋鸡自动化饲养设备2套;四层层叠式跨斗喂料育雏自动化饲养设备1套;200kw发电机1台;变电箱、变压器1套及厂区绿化工。
(七)项目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023.4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吕云泽-13514826021
- (九)建设期限:2024年6月-2024年12月。
二、项目建设背景、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背景
项目是扎赉特旗“十四五”时期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本项目共涉及新林镇、阿尔本格勒镇、巴彦扎拉嘎乡、巴彦乌兰吉日嘎岱嘎查、马拉吐小林场、巴彦哈达、文得根嘎查;共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06户。项目建成后以发展地方集约化、规模化蛋鸡养殖场;项目收益由村集体持有,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管护等支出。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1.符合宏观政策支持
本项目的建设与国家的规划发展目标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2020年12月16日)文件的要求。
2.各级单位重视
扎赉特旗高度重视“十四五”时期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将该项目列为重点工作,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亲自主持前期调研规划及指导并审核实施方案的编制,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协调组织项目的申报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旗发改委抽调精兵强将对该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予以强力配合,全程跟踪监督,住建部门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形成合力将此项目打造成人民群众放心的优质工程。
3.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改造的项目,项目资金筹措有保障
本项目为“十四五”时期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筹措有保障。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是落实中央“十四五”时期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事业相关政策的需要,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是改善当地文化基础设施的需要,是满足周边村屯快速发展的需要;项目建设受当地各级部门深度重视,项目资金来源有保障。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可行的。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扶贫政策要求
本项目符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及《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共涉及新林镇、阿尔本格勒镇、巴彦扎拉嘎乡、巴彦乌兰吉日嘎岱嘎查、马拉吐小林场、巴彦哈达、文得根嘎查;共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06户。项目建成后收益惠及地区群众,将有效响应国家政策文件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大型特大型安置区,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的要求。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建设
该项目可以带动扎赉特旗当地及周边乡镇蛋鸡养殖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使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在给所在地居民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并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一是每年可提供大量的农家肥,并转化生产大量的粮食,促进种植业的发展;二是可以加快饲料加工业的发展;三是利用龙头产业带动周边乡镇大鹅养殖业的发展。
3.是提高蛋鸡养殖科技发展水平的需要
项目由政府引导、企业运作,通过提高区域大鹅养殖性能,提升蛋鸡养殖业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对扎赉特旗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将起到巨大促进作用。
畜牧业的发展一方面解决了本地区“卖粮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提高粮食等初级产品的增值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建立畜牧养殖基地,提高畜牧业的总体水平,推进生产发展,实施“农转牧”战略,逐步建立畜牧示范养殖基地,提高对分散经营生产农民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从而为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4.打造畜禽养殖规模化
据《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中目标任务指出,到2025年,育种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农产品品质明显提升,农业品牌建设取得较大突破,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提高。建设绿色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80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00个,打造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00个、企业品牌500个、农产品品牌1000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6万个以上,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取得积极成效。
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加快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农兽药残留、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品牌打造、分等分级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推动建立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培育一批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扩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
三、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扎赉特旗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新林镇新发村蛋鸡养殖场项目。项目总占地34568.86㎡;建筑面积5303.88㎡。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
1.新建产蛋舍2栋,总建筑面积2725.68平方米;
2.新建育雏舍1栋,建筑面积1619.28平方米;
3.新建蛋库1栋,建筑面积420平方米;
4.新建办公用房1栋,建筑面积301.32平方米;
5.新建消防水泵房面积237.6平方米
6.新建园区围墙长度800m;
7.购置四层层叠式跨斗喂料蛋鸡自动化饲养设备2套;四层层叠式跨斗喂料育雏自动化饲养设备1套;200kw发电机1台;变电箱、变压器1套及厂区绿化工。
四、项目时间进度
1.2024年7月,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用地审批手续。
2.2024年8月—2024年8月,完成工程招标。
3.2024年8月—2024年12月,开工建设,并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4.2024年12月,完成工程验收。
5.2024年12月,工程交付使用,申请第三方审计
五、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1023.4万元。投资估算汇总表如下:
| 扎赉特旗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新林镇新发蛋鸡养殖场建设项目估算表 |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万元) |
单位 |
数量 |
指标(元) |
| 1 |
第一部分 工程费 |
618.4 |
|||
| 2 |
办公用房 |
61 |
m2 |
301.32 |
2024.42 |
| 3 |
消防水泵房 |
89 |
m2 |
237.6 |
3745.79 |
| 4 |
育雏舍 |
115 |
m2 |
1619.28 |
710.19 |
| 5 |
产蛋舍1# |
112 |
m2 |
1362.84 |
821.8 |
| 6 |
产蛋舍2# |
112 |
m2 |
1362.84 |
821.8 |
| 7 |
蛋库 |
45 |
m2 |
420 |
1071.43 |
| 8 |
附属管网工程 |
26.4 |
项 |
1 |
264000 |
| 9 |
围墙工程 |
18 |
m |
800 |
225 |
| 10 |
场平土方工程 |
38 |
m3 |
20000 |
19 |
| 11 |
机械进出场 |
2 |
项 |
1 |
20000 |
| 12 |
第二部分 设备费用 |
340 |
项 |
1 |
3400000 |
| 13 |
设备费用 |
340 |
项 |
1 |
3400000 |
| 14 |
第三部分 前期费用 |
65 |
|||
| 15 |
设计费 |
18 |
|||
| 16 |
工程招标费 |
15 |
|||
| 17 |
工程监理费 |
10 |
|||
| 18 |
地勘费 |
5 |
|||
| 19 |
材料检验试验费 |
5 |
|||
| 20 |
环境测评费 |
7 |
|||
| 21 |
水土流失费 |
5 |
|||
| 22 |
第四部分 费用合计 |
1023.4 |
|||
六、利益联结机制
本项目的实施,对有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脱贫户通过设立普工等岗位,重点与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带动脱贫户参与生产劳动,给予劳动报酬,促进持续增收。改善项目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本项目的建设将为本乡脱贫户和监测户提供就业岗位5人,给这些低收入群体和当地乃至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机会,带动全镇经济发展。
-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由建设单位负责运营;项目建成运营模式为对外承租,年收益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收益项目建设地村级留置2%、旗级政府统筹安排3%。项目收益划入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收益专户进行集中管理。其中2%用于项目所在村公共基础设施维修、扶贫资产管护、保洁员工资支付等支出,剩余3%,在全旗所有易地搬迁安置区范围内,按需求事项轻重缓急,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由安置区所在乡镇负责按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组织实施。
(二)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为低收入群众解决一部分就业岗位,提供他们的生活水平,会形成很大的社会影响,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与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同时,项目的实施也有利于实现当地全面小康,会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支持,社会反响十分积极。
八、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壮大村集体收入。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项目年度目标
1.数量指标
新建产蛋舍建筑面积 大于等于2725.68平方米;
新建育雏舍建筑面积 大于等于1619.28平方米;
新建蛋库建筑面积 大于等于420平方米;
新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大于等于301.32平方米;
新建消防水泵房面积 大于等于237.6平方米
新建园区围墙长度 大于等于800米;
购买蛋鸡自动化饲养设备数量 大于等于2套
购买育雏自动化饲养设备数量 大于等于1套
购买200KW发电机数量 大于等于1台
购买变压器数量 大于等于1台
-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等于 100%
资金使用合规率 等于 100%
-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时限 2024年6月-2024年12月
项目完成及时率 等于 100%
- 成本指标
项目建设总成本 小于等于1023.4 万元
新建产蛋舍单位成本 小于等于821.8元/平方米
新建育雏舍单位成本小于等于710.19元/平方米
新建蛋库房单位成本 小于等于1072元/平方米
新建办公用房单位成本小于等于2025元/平方米
新建消防水泵房单位成本小于等于3746元/平方米
新建园区围墙单位成本小于等于225元/米米
购买蛋鸡自动化饲养设备单位成本小于等于108万元/台
购买育雏自动化饲养设备单位成本小于等于99万元/台
购买200KW发电机单位成本小于等于10万元/台
购买变压器单位成本小于等于15万元/台
5.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所在村集体经济 有所壮大
6.社会效益指标
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 有所改善
通过项目建设带动脱贫户就业人数 大于等于5人
7.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影响年限 大于等于20年
后续管护制度 健全
8.满意度指标
受益农户满意度 大于等于95%
九、组织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新林镇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村振兴办、财政所、村委员会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申报,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申请、使用和监管,参与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以及档案资料收集、信息宣传,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归档、绩效评价等工作。
组 长:吕云泽 (新林镇长)
副组长:张立志 (新林镇分管副职)
成 员:徐民兴 (财政所所长)
王晓强 (乡村振兴办主任)
于建华 (乡村振兴办干部)
姜尊国 (新发村支部书记)
(二)实施原则
1、公开透明。项目资金的使用、规划布局和实施结果公开透明,村村按照公示公告要求,做好村级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预算评审,评审结束后,按照程序委托第三方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工作,确保程序合规。
3、规划布局科学合理。根据村实际、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制定实施的路段,合理规划布局。
4、权责落实、分工协作。乡村振兴办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公示公告,组织项目验收等工作,乡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申请、管理、拨付等工作,村配合乡政府负责项目施工的监督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进度管理
1、项目批复:统一由镇办理批复手续。
2、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开展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以及档案资料收集、信息宣传等工作。
3、项目验收:由乡、村组织人员进行自查、验收,并做好材料档案归档。
4、项目管护:项目验收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及有关检查验收办法要求执行。
(四)项目验收及相关要求
1、项目验收资料
项目验收申请;乡初步验收单;项目实施情况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2、相关要求
(1)项目实施主体要按实施内容收集并归档项目资料,形成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2)各项目实施主体对所提交的项目实施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提交资料不真实的,终止项目实施。
(五)资金管理
本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8号)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包括:
1、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并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
2、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信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专项资金如有结余,应按财政决算编制的要求办理决算,有明确规定可结转下年度使用的,下一年度继续进行项目安排使用,不得用作他途或平衡预算。
(六)监督管理
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公开公示制、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项目统一验收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乡财政所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并协商审计、监察部门配合,定期组织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十、风险控制
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以合同约定控制工程质量的同时聘请监理机构实时监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工程款,余留质量保证金3%,验收合格满1年后拨付质量保证金。防止以次充好现象,降低资金流失风险,达到百姓稳定收益目的。
十一、项目后续管理
严格按照扎政办字〔2021〕76号《扎赉特旗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管护机制。依据项目验收报告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明晰产权归属,归项目村集体所有,并录入村“三资”管理平台。明确管护主体为新发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项目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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