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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纪律提醒

来源: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 发布时间:2024-06-2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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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一年升学季、毕业季,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狠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扎赉特旗纪委监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守纪律底线,坚决做到不操办、不参与,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

  不操办

  严禁以任何形式邀请或通知近亲属以外人员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

  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或委托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收受礼金、礼品和消费卡(券)等。

  严禁采取提前或延后、分批次、多地点或“化整为零”等形式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变相收钱敛财。

  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礼品和各种名义款物(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等各种“电子红包”)。

  严禁使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单位和个人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及其他费用。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利用职权借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和外出旅游等。

  不参与

  严禁出席、参与他人违规操办的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

  严禁教职工以“毕业”“升学”“谢师”为名,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和赠送的礼金、礼品或各种名义款物。

  违规做法

  一、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

  借机敛财——有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升学宴等名义违规操办酒席,收受财物。

  二、使用公款公物

  损公肥私——有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公私不分,动用公车、公物等单位资源为私人宴请提供服务。

  三、委托代办

  转移视线——有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通过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等方式,代为组织操办。

  四、化整为零操办

  花样翻新——有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通过分批次操办、多地点操办、找隐蔽场所操办或只收礼金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督。

  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一十一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五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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