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扎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扎赉特旗支行联合印发了《扎赉特旗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文件。2022年6月13日,旗住建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8家我旗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金融机构(入围金融机构名单附后)。
根据旗委、旗政府要求,我局拟将于2022年9月15日正式开展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于9月15日前按照《入围金融机构名单》自行选择一家银行开立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与旗住建局、金融机构三家共同签署《扎赉特旗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届时,签署《扎赉特旗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将作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前置条件,未签订“三方协议”的,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建在售项目销售所得款项均需存入此专户,并按照《扎赉特旗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拨付。
特此通知。
附件:
入围金融机构名单:
1.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分行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分行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
6.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分行
8、扎赉特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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