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 年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方案》内建质〔2023〕46 号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3年7月7日-7月10日对全旗3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11家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中共发现12条问题,下达抽查记录2份,其中共性问题有原材料未做到完全覆盖排水沟设置不规范,原材料无标识,未对水泥氯离子含量进行检测,实验室环境混乱,未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单独存放,未对砂石含水率进行检测。
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检查中共发现21条问题,其中共性问题监理细则、旁站记录不齐全,对混凝土养护未进行巡视,监理单位未对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进行核查,无预拌混凝土使用台账,施工单位为对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进行核查。个别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混凝土表面存在蜂窝、麻面现象。
截止2023年7月12日,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完毕,我局已对上述问题全数复查,复查合格。


打印
蒙公网安备 152223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