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扎赉特旗乡村振兴局文件要求,结合阿拉达尔吐苏木胡力斯台嘎查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 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项目区概况
阿拉达尔吐苏木胡力斯台嘎查,位于旗政府所在地音德尔镇西北方向,距离音德尔镇87.5公里;位于苏木政府所在地西南方向,距离苏木政府所在地9公里,区域面积110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12652亩,林地面积17824.4亩,草牧场面积14374亩。总户数341户、1298人口。
二、项目实施必要性:
由于历史原因和经济受限,胡力斯台嘎查现有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严重短板、不足,每年雨季到来时,人行路两侧积水现象严重、路面泥泞不堪,已影响到百姓出行和当地旅游业的长久发展,不能满足当下乡村振兴战略的步伐,成为建设乡村振兴美丽庭院示范村的一大阻力。实施水泥路两侧至庭院路硬化工程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的必要条件、是广大群众对城镇生活水平的向往和改善生活环境的迫切需求。
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阿拉达尔吐苏木人民政府
2.项目施工单位:扎赉特旗鸿业建筑施工队
二、项目实施方式
该项目广泛征求群众和村民代表意见,通过会议研究确定,东胡力斯台嘎查7户、西胡力斯台22户,阿拉达尔吐嘎查2户,巷道至庭院连接处硬化工程项目以对外发包的形式实施,按照每户平均面积不能超过71平方米的原则,硬化宽度已老百姓家实际平数为准,厚度为12cm。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及工程竣工结算等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目的意义
项目建成后,能够进一步完善胡力斯台嘎查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美丽庭院示范村辐射带动作用,改善村民出行条件,提升村庄整体形象,使得胡力斯台嘎查29户,阿拉达尔吐嘎查2户受益,按照每户平均面积不能超过71平方米的原则,硬化宽度已老百姓家实际平数为准,厚度为12cm,施工中超出71平方米由农户自行承担,不足71平方米的以实际面积为准。
四、项目受益对象
阿拉达尔吐苏木西胡力斯台,东胡力斯台,阿拉达尔吐嘎查部分农牧户。
五、项目建设性质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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