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扎赉特旗农户科学储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31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推进全社会资源节约集约工作开展,指导农户建立科学储粮方式,切实保障粮食产后科学减损,按照《兴安盟农户科学储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兴安盟农户科学储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按照“盟级主导、旗级主抓、乡级主责、村级主推、农户主体”工作原则,积极动员和鼓励农民全员参与,通过立体储粮、集中储粮、粮食代存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努力做到“群众接受、简便易行、成本可控”,实现科学储粮“全覆盖”,农民利益“摸得着”,减损成效“比上年好”,逐步解决“地趴粮”问题。深入做好前期规划和整体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的筹备工作,分阶段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提前抓好宣传引导,为不同种植规模的农户“量身定制”安全科学的储粮方案,全年谋划推进工作开展,为保障粮食一秋收就“颗粒归仓”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在全旗14个苏木、乡、镇(中心)197个嘎查村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储粮工作,到2023年底,全旗范围内当年70%的玉米实现“科学存储”,原则上每个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不少于所辖村数量70%,玉米实现“科学存储”达到85%,提前一年完成工作目标,其他乡镇示范村建设不少于所辖村数量50%,玉米实现“科学存储”达到70%,完成年内工作目标;其他乡镇年底前不少于70%的玉米实现“科学存储”;到2024年底,全旗范围内当年85%的玉米实现“科学存储”;到2025年底,全旗基本消除“地趴粮”和其它不科学储粮方式,实现科学储粮“全覆盖”,农户储粮环节粮食损耗降低到5%以下。
三、工作措施
(一)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庭院立体储粮。坚持“离地通风、防鼠防潮”,组织和指导有资金、有意愿的农户树立典型,建设节约、简洁、高效、耐用的立体储粮装具及配套小型传输机。鼓励和引导农户利用现有条件,就地取材,采取搭栈子、上楼子、钢筛网(油绳)囤等方式,实现离地通风储粮。种植面积在30亩以内的种植户鼓励采取聚丙烯围网圆囤(高2米以内,直径1.8米以内)的储粮方式;种植面积在30亩至150亩的农户鼓励采用聚丙烯围网圆囤、钢结构立体储粮装具(高2.5以内,宽1.8以内)相结合的方式。
(二)拓展空间,探索建设嘎查村集中储粮点。利用嘎查村集体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用地、闲置基础设施用地、有条件的公共平整场地等,以嘎查村为单位,集中搭建立体储粮设施或创造科学储粮条件,配套小型传输机、铲车等整理设备,采取无偿使用或租用方式,变“分散储粮”为“集中储粮”。
(三)强化衔接,探索“粮食代存”模式。种植面积在1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和合作社,鼓励采取通风筒+围挡、粮食代存、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和搭建大型储粮装具的方式解决储粮难题。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粮权不变、存取自由、便利农民的原则,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国有及信誉良好、有规模的民营粮食收储加工企业,拓展“粮食代存”业务。推进有条件的粮库与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企合作,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产量多、储存难问题,减少中间环节,实现由“存粮在家”到“存粮在库”的转变。
四、阶段安排
(一)登记造册阶段(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5日)。由各苏木、乡、镇(中心)人民政府牵头,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施策”,对各嘎查村农户有条不紊逐一明确科学存储方式。针对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以鼓励建设集中储粮点和“粮食代存”为主。针对中小型种植农户,以鼓励购买(或自行搭建)立体储粮装具以及“粮食代存”为主。特别是,针对小型种植户,鼓励“联户”存储。在宣传到位的同时,逐户明确嘎查村各农户存储方式,形成工作台账(见附件2),并建立工作档案(见附件3)。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30日)。各苏木、乡、镇(中心)要切实发挥立体储粮装具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农户优先使用立体储粮装具,做好造册登记、完备资料(见附件4),同时认真盯办农户切实加以利用。装具材质不限,按照农户粮食储量及个人能力自行设计选择,在保障“离地通风、防暑防潮、坚固耐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针对其它储粮方式的,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和镇村两级干部做好具体工作指导,于10月30日前将具体储粮方式落实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10月30日—2024年1月1日)。在具体科学储粮方式明确并落实后,各苏木、乡、镇(中心)要开展不间断的技术指导和督导,确保立体储粮装具运用到位,其它储粮方式落实合理,做到“颗粒归仓”。12月10日前,由各苏木、乡、镇(中心)组织对本地区实施情况逐户进行现场初验,形成乡镇级逐户验收总结报告,上报旗农户科学储粮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15日前,由旗政府组织对本地区实施情况逐户进行现场验收,形成旗级逐户验收总结报告,上报盟农户科学储粮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15日至2024 年1月1日,迎接盟级验收(兴安盟科学储粮先进示范考评细则见附件5)。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苏木、乡、镇(中心)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成立相关领导小组,专项督办科学储粮工作,召开会议专项研究“地趴粮”问题整治工作,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紧盯“秋收后上冻前”及“开春后”等重要节点,指导农户进行科学储粮,杜绝因地趴存粮造成的粮食损失。乡镇政府坚持“利于农民,注重实效”的原则,合理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工作,结合乡村振兴及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使推广科学储粮“既美化乡村、又增产增收”。落实嘎查村领导干部责任,带头开展科学储粮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到位,任务完成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将科学储粮工作纳入本年度粮食安全考核。
(二)广泛宣传。2023—2025年试点工作开展期间,由各苏木、乡、镇(中心)牵头,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年与嘎查村农户逐一签订“地趴粮”整治承诺书,因户施策,明确整治措施,做到“全覆盖”。要组织乡村干部、种粮大户及意愿积极农户,开展农户科学储粮知识与技术培训,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带头作用,深入嘎查村和农户家中开展节粮减损宣传,指导农户进行科学储粮,切实发挥示范村、示范大户、示范“联户”、示范农户的引领带动作用。适时组织现场会、座谈会等方式,集中展示科学储粮减损成果,通过科学储粮收益横向比较,以点带面,切实提高农户对科学储粮工作的认同。
附件1
扎赉特旗农户科学储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浩 旗委常委、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旗长
副组长:周国斌 旗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郭学军 旗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健 旗农科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刘晓伟 音德尔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李广辉 巴彦高勒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吕云泽 新林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白学军 胡尔勒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唐子建 好力保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邓建民 图牧吉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倪朝洛蒙 巴达尔胡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王初一 巴彦乌兰苏木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苏木达
高永平 阿尔本格勒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胡溪源 努文木仁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高勇君 巴彦扎拉嘎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那 饮 宝力根花苏木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苏木达
刘正树 阿拉达尔吐苏木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苏木达
王玉平 种畜繁育中心主任
黄立军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级主任科员
刘 伟 旗发改委粮食物资调控储备股负责人
王恩宝 军粮供应股负责人
王东慧 粮食物资督查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农户科学储粮试点工作。
附件2
××年全旗科学储粮农户登记表
嘎查村(生产连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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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储粮方式 |
科学存储吨数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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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年全旗农户科学储粮工作档案
农户名称: 所在嘎查村(生产连队): |
储粮方式、存储吨数: |
存储类型(大户存储、“联户”存储或农户单行储粮): |
基本情况:(农户产量,原存储方式等) |
减损情况: |
逐月检查情况:(10月粮食归仓至售卖时截止,按月使用情况) |
附件4
立体储粮装具工作档案
农户名称: 所在嘎查村(生产连队): |
投放使用情况: |
立体储粮装具材质、储粮体积(单个储粮仓): |
造册登记,完备资料情况: |
减损情况: |
逐月检查情况:(10月粮食归仓至售卖时截止,按月使用情况) |
附件5
科学储粮示范乡镇示范嘎查村清单
示范乡镇(盖章):
序号 |
示范嘎查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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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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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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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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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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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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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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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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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说明: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不少于所辖村数量70%,玉米实现“科学存储”达到85%,示范乡镇非示范嘎查村实现科学储粮达到70%。
附件6
科学储粮非示范乡镇示范嘎查村清单
乡镇:(盖章)
序号 |
示范嘎查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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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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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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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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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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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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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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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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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说明:非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不少于所辖村数量50%,玉米实现“科学存储”达到70%以上,非示范嘎查村实现科学储粮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