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扎赉特旗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1152200/2023-00070 发文字号:扎政办发〔2023〕5号
发文机构:扎赉特旗政府办 信息分类:4549630
概述: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扎赉特旗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扎赉特旗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2023年3月12日         扎赉特旗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   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旗。由乡镇苏木、嘎查村组织有意愿的农户、建设改造人具体实施地块建设改造。
成文日期:2023-03-17 有效性:1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扎赉特旗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扎赉特旗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3-17 10:07:3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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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扎赉特旗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2日

  

  

  扎赉特旗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

  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旗“旱改水”建设与后期管护工作水平,实现水稻稳种稳产增产,不断提升稻米供应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夯实稻米产业发展基础,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稳定水稻种植规模,提升耕地管理水平。

  二、实施范围

  2017年以来立项实施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中确认形成水田指标地块、2023年计划改造地块。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1月29-2月15日)。由旗农牧和科技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外业实地踏查测绘,初步选定适宜“旱改水”地块,并完成立项前和竣工后图斑比对分析。

  (二)核查核实(2月16-2月25日)。旗农牧和科技局会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及第三方机构,根据初步确定地块数据,深入有关乡镇苏木、嘎查村,核实地块土壤、水资源等自然条件及位置信息。同时,开展实施方案解读、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充分了解群众改造意愿情况,填写《改造意愿调查表》。

  (三)落实地块(2月26日-3月20日)。根据《群众改造意愿调查表》,由乡镇苏木与建设改造人签订《建设改造协议书》,并报旗农牧和科技局备案存档。

  (四)建设改造(3月21日-4月20日)。由乡镇苏木、嘎查村组织有意愿的农户、建设改造人具体实施地块建设改造,旗农牧和科技局委托有资质的监理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建设改造阶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完成日常监管等工作。

  )组织验收(6月1日-6月30日)。旗农牧和科技局会同自然资源局、有关乡镇苏木、嘎查村、监理机构对建设改造地块进行逐块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各方均需签字确认,并留存影像资料,形成验收档案。验收完成后,有关乡镇苏木同承包经营权所有人签订《后期管护协议书》,并报旗农牧和科技局备案存档。

  四、补贴内容

  (一)补贴范围:一是2017年以来立项实施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项目确认形成的水田指标27554亩。二是2023年计划改造地块43995亩(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经联合验收合格的地块,给予建设改造人一次性建设改造补贴资金700元/亩;自改造当年起每年给予承包经营权所有人后期管护补贴300元/亩,连续补贴15年。享受后期管护补贴地块,需按照每亩每年30元价格缴纳水资源税。

  (三)涉及国有土地的,同时享受上述建设改造与补贴政策。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在乡镇苏木人民政府协调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旗农牧和科技局严格落实建设管护工作事中事后督导检查、业务指导等职责。压实乡镇苏木人民政府建设管护主体责任,督促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地块核查、落实及建设改造组织工作。旗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利局等旗直部门积极配合,主动提供建设改造所需的行业数据、信息等资料,在手续办理、成果核查等方面发挥部门职能作用。

  (二)强化后期管护。承包经营权证所有人与所属乡镇苏木签订《后期管护协议书》后,依法履行后期管护主体责任,完成基础设施、种植、地力培肥等管护工作,管护期限为连续不间断15年。15年内出现种植间断、“水改旱”等情形的,依法追究承包经营权证所有人违约责任,土地二轮承包结束后,重新发包产生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变化,影响原有地块连续种植的,由所属乡镇苏木、嘎查村研究解决,但必须保证连续种植。

  (三)促进规模经营。有关乡镇苏木要引导鼓励现代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旱改水”工作,通过长期承包、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等方式,充分发挥水田连片性高、承包经营者专业技术强等优势,更好适应现代农业需要,实现持续稳定利用,进一步提高水稻生产能力。

  六、本实施方案由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17-2022年已改造完成面积统计表

乡镇苏木

嘎查村

面积(亩)

巴彦扎拉嘎乡

农场村

1751.5216

好力保镇

巴岱村

1671.3388

包德福村

72.1437

宝泉村

249.3145

古庙村

1114.4303

好力保村

345.8499

红星村

52.6692

黎明村

266.0587

联丰村

691.9067

水田村

157.8869

太阳升村

2618.4221

五道河子村

2144.9550

五家子村

936.6763

先锋村

269.5995

新胜村

146.7802

腰山村

1857.2190

努文木仁乡

哈日太来村

1223.2320

图牧吉镇

靠山嘎查

7618.6796

新林镇

新林村

652.2246

音德尔镇

保卫村

139.7467

德胜村

116.8105

东风村

52.5423

红卫村

42.5438

金星村

24.3401

四合村

1175.5738

长发村

2161.5566

总计

27554.0224

附件2

      2023年计划改造面积统计表

乡镇苏木

嘎查村

非水田(亩)

(需改造地块)

水田(亩)

(不需改造地块)

合计(亩)

巴彦高勒镇

巴彦高勒村

1171.5

208.5

1380

二龙涛村

198

2791.5

2989.5

建设村

1033.5

4636.5

5670

胜利村

1261.5

1156.5

2418

石头井村

240

222

462

兴隆村

202.5

69

271.5

努文木仁乡

宝聚源村

1845

3202.5

5047.5

都尔本新村

894

2754

3648

哈日太来村

268.5

355.5

624

两家子村

2151

483

2634

三家子村

945

3010.5

3955.5

乌兰村

2754

1171.5

3925.5

杏花村

1113

2370

3483

中心村

1846.5

34.5

1881

新林镇

保林村

618

378

996

新发村

157.5

73.5

231

新林村

951

768

1719

营林村

327

1050

1377

振兴村

166.5

1116

1282.5

总计

18144

25851

43995

政策解读:扎赉特旗人民政府-【文字+音频】《扎赉特旗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实施方案》解读说明 (zltq.gov.cn)

政策解读: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图文解读】《扎赉特旗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实施方案》解读说明 (zlt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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